(我删了前面的一句话,【我曾经在马戏团里干过几天杂活】这句,虽然是个小毛病,但是会和第一章的自述匹配不上,啧啧,我真是个严谨的人。)
就像是我所想的那样。
枪,金钱,黑夜,还有焰火,这些东西能够遮蔽人们的眼睛,但是当阳光再次升起时,人们就会被另一种东西所遮蔽。
而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劣心的粉刷匠一样,一层一层的,将人们的心覆盖上重复又重复的颜色,而它真正地样子,早就被忘却了。
不管怎么样,这疯狂终究还是过去了,警察们疏散了群众,很多参与枪击和抢银行的人被抓了起来,混乱的街道被清理干净,大道被临时护栏围了起来,警局,还有韦恩大厦开始了重建。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天之内。整个城市全都恢复了原貌,没有人因为那一晚的狂欢真正的陷入疯狂,事实上,那晚就好像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对,好像是有一个人疯掉了,据说那是个喜欢夜里到处暴力执法的疯子,穿着黑色的斗篷,在房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便完全无视了我,不论我怎么诉求,他都没有再理我。
那个时候,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和菲丽太太差不多的神情。
终于,我还是离开了,在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在门外看到了我们的驯马师......想必,他很快就要和我一样,都要离开了。
好吧,命运再次跟我开了个玩笑,它隔三差五的就拿我开玩笑,和上一个玩笑不同的是,这次我终于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而且,明天就是洁妮的生日了。
这是个午后两点,我在大街上晃荡着,我不敢回家,因为我不敢告诉洁妮,咱们已经没有任何的收入了,这件事情,起码得拖到她的生日之后才行。
不知不觉的,我走到了一间酒吧的门口。
我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酒气和满地的呕吐物味道......我就这样,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
说实话,酒不好喝,我从小就不爱喝酒,但是......我现在真的想去喝一杯。
当然了,我没有钱......不过不知道我的脑子怎么了。可能是几天前,那场疯狂的闹剧在我的脑子里扎下了根,所以我鬼使神差的觉得,就算是我进去喝些酒,然后不给钱......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那天的疯狂我没有参与......所以,这个城市似乎欠我一次疯狂......只是喝些酒而已。
就这样,我在混乱的思绪中,走进了酒吧。
然后......
就喝的烂醉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