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头的天,外面挺热的,楚老爷子就没安排去空中花园,在凉爽恒温的会客室准备了下午茶,招待两个孩子。“lucky,左手还是右手?”宋乔曦跪在地摊上,左手里藏了一颗小小的狗狗零食,让lucky猜。lucky“哈斯哈斯”吐着舌头,抬起右边的爪爪,碰了一下宋乔曦的左手。“哇!lucky怎么这么聪明哇,来,奖励你的!”宋乔曦摊开掌心,把小零食喂给lucky,接着又被它软软的小舌头舔的发痒,咯咯直笑。她支起身子,抱着吃完了零食还在到处乱闻的lucky来到沙发旁。楚尽随身带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修长的手指一直在键盘上快速敲击,一言不发,见宋乔曦过来,抬头对她笑笑。这台电脑不是楚爷爷送的那台,而是高中毕业后宋建国买给他的。宋乔曦对坐在一旁,尴尬地除了微笑啥也搭不上话的楚爷爷甜甜的笑笑,“楚爷爷,我也不知道楚尽天天在电脑上搞的什么?一开始哇,还以为他在练打字呢,结果他和我说了一堆什么java啊,phthon之类根本听不懂的火星语言,你知道他在搞什么吗?”“尽尽是在编写什么程序吗?”楚老爷子讨好地问,感激地看了宋乔曦一眼。这闺女真聪明,知道帮爷爷找话题。“不是,弄着玩的。”楚尽淡淡地说,脸上没什么表情,手上也没停,他不想把做软件的真实原因透露给楚老爷子。楚老爷子沉默了一会儿,重新打起精神来,接着又问:“啊,那个,你们r大附是不是分班了?”其实老爷子早就打听好了分班,又一次没话找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碰上自己这个宝贝大孙子,就吃瘪,简直被楚尽拿捏地死死的。楚尽手依旧在飞快的打电脑,就“嗯”了一声。“尽尽分到什么班了?”楚老爷子硬着头皮问。楚尽:“实验班。”“哎呀,真不错啊!可喜可贺啊,曦曦分到哪个班了?”楚老爷子拍拍手,尴尬的掌声响起来。宋乔曦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捏捏眉心,连lucky都直往她怀里钻,这爷孙俩聊天真是能把人给急死......“我在普通班,楚爷爷,我可考不上r大附的神仙实验班。”宋乔曦乖巧地回答,缩缩脖子,“r大附的实验班全都是大神小神,各种金光闪闪的牛人,我还要学sat和托福,准备出国,哎呀,其实就算不学sat和托福,我也拼不过人家......”r大附是北京城最有名的重点中学之一,普通班的水平,也相当于大部分优秀中学的实验班了。宋乔曦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的分都很不错,只是距离拼各种国奖竞赛的实验班来说,确实有差距,r大附确实藏龙卧虎。“唉,对了,曦曦,你们开学之后怎么去上学啊?”楚老爷子终于想起来一件正事儿,他一拍脑门,赶忙说,“从咱们这儿去海淀黄庄可够远的哟,不住校吧?”“我们走读,爷爷,上学当然是坐地铁哇!”宋乔曦兴奋的说,看了楚尽一眼,“我们结伴一起坐地铁,可以在上学的路上背单词,听英语听力,不会浪费时间的。”齐州没有地铁,小少女对大城市的地铁充满了新鲜感,总觉得坐地铁上学是件很酷的事情。“这个......坐地铁,可是很浪费时间的,而且上下班高峰,京城地铁是很难挤上的。”楚老爷子小心翼翼地说,“你们看,爷爷这里想的是,给你们俩配个专车,有司机每天接送你们上下学。曦曦不是想背单词吗?在车上直接用cd给你放英语听力,环绕立体声的,要是困了,还可以在车上补眠。”“啊......”宋乔曦一下语塞,求助似的望向楚尽。楚爷爷这个提议,无论是拒绝,还是接受,都应该由楚尽做主,她可做不了这个主。楚尽头也没抬,没看到宋乔曦投过来的目光,盯着电脑屏幕冷静地说:“谢谢您,我们不需要,坐地铁上学就可以。”楚家爷孙的这场交流“感情”的会面,在尴尬的气氛中结束。楚老爷子:危......回家的路上,宋乔曦叹了口气。她当然希望,有更多的人给楚尽关爱,像爸爸妈妈和自己一样。楚老爷子对楚尽的爱和宠,是真诚的,她能感受到。可宋乔曦同样能理解楚尽,一边是多年未曾谋面的血脉亲情,另一边是多年生活在一起却没有血缘关系的情谊,到底是哪个更重要,她也很难权衡两者。--宋乔曦穿着修好拉链的红白相间校服,正式成为一名r大附的高一学生。r大附高中部,为家离得远的同学提供住校的选择。住宿条件还不错,六人间,有独立的卫浴。宋家两口子考虑过要不要让两个孩子住校,毕竟每天上学放学,往返要两个多小时,觉得有点浪费学习时间。可宋乔曦坚定的选择了走读。楚尽完全随着宋乔曦,她住校他就住校,他走读他也走读。十五岁的宋乔曦才不要住校呢,她只要一想到高中毕业要出国,去国外留学,这还没去,就已经开始想家了。用不了三年,就要离开家了,之后要有四年的时间在国外,以后工作了,更是没多少时间陪伴爸爸妈妈了。她渴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像个小宝宝一样无比恋家。这两件事本就是矛盾的,可放在宋乔曦身上,又很和谐,没有什么违和感。就像r大附一样,本身这所学校就是一个包容多元的学校,也是个星光璀璨的地方,几乎每个学生都很优秀还深藏不露。宋乔曦虽然在普通班,但是他们班的学习氛围非常好,一点儿不亚于在外国语的实验一班,同学之间关系也相处愉快。她人缘儿好极了,兜里总是揣着糖,见谁都给,大家都很喜欢这个爱笑的卷发小仙女。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学校也有许多文艺和课外活动,高中三个级部,光社团就有一百多个。宋乔曦简直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料理社,一个是老本行,街舞社。选择街舞社的原因,是因为初中三年街舞练下来,确实是一项很解压又让人心情愉悦的运动。爸爸说,学习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体魄,所以为了强身健体,宋乔曦报名了街舞社。料理社纯粹是因为有私心在里面,她这个小吃货,平时最爱吃了,但是除了煮个面条炒个鸡蛋,其他菜啥也不会做,出国留学肯定要自己做饭吃吧?所以,多学一点料理技巧,才好早点为出国做准备。总得来说,宋乔曦和楚尽在r大附的第一个学期,都适应的不错。或许是初中,两个孩子就很优秀,都在实验一班,宋乔曦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又或许是初中升高中暑假的补课管用了。反正在宋家两口子眼里,觉得孩子们是成功适应了高中生活。可只有宋乔曦自己知道,虽说适应了学习和生活的新节奏,仍然有一些东西是让她存在一些疑惑的。高中,确实和初中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她有些纳闷,不知道这个变化是因为地域的原因,齐州和北京的区别,还是因为别的因素导致的。上了高中之后,宋乔曦身边的每一个同学的目标都很明确。高考要考什么大学,要参加什么竞赛,参加自招,或者也有同学和她一样,要出国留学......每个同学似乎都有很明确的人生规划,都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宋乔曦忽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得到答案。从小她就听到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称赞楚尽是上清大的料,甚至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楚爷爷,都会鼓励楚尽去考清大。在齐州外国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甚至放话出来,“楚尽不考上清大很难收场哇!”久而久之,宋乔曦习惯性的把楚尽和清大画了等号。可她好像从来没有听楚尽亲口说过,他想要上清大。印象中,楚尽只说过,他想要学计算机专业......难道说,楚尽还有别的打算?第91章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十一月的北京城, 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 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天湛蓝湛蓝的, 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 也是可爱的。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 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 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 柿子树上, 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 “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 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 准备去找楚尽。今天上学的地铁上, 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 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 老北京“土著”, 叫周洁。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 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 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