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我,光顾着带孩子了,确实也没注意外面的动静。”寻梅也没起身,她的注意力大多都还在喝奶的孩子身上,这么大点的孩子呛奶可不是小事。为了支持寻梅的托儿所事业,傅老二家的房子进行了一番大改造,最宽敞的堂屋改成了育儿房,整间屋子里的东西全都被搬空,寻梅还用收集起来的旧褥子缝了一个底垫铺在了房间里。现在除了宝宝和福宝,寻梅带的都是已经会走路,会说几句话的孩子,她就让这些孩子坐在垫子上玩玩具,偶尔看顾几眼。因为傅老二家有不少老大和老三送来的时髦玩具,这些都是傅家几个孩子玩腻的东西,对于其他孩子来说却很新奇,每天轮流玩这些东西,倒也叫几个孩子乖巧极了,很少哭闹,就能度过一整天。“你这儿能带孩子是吧,我家小妮就拜托给你了。”说到这儿,王梅的面上有些郁郁,地里的活儿太多,公婆已经好几次催她下地帮忙了,之前王梅一直拿女儿推搪,现在他们得知寻梅这里能帮人看孩子后,就提出了将小妮送到寻梅这儿,她好空出手来下地干活的方法。王梅很不情愿,种地可比带孩子累多了,可是这一次公婆提出来,显然是不允许她反对的,就连丈夫也帮公婆说话,她不得不咬牙答应下来。“行!”寻梅应的干脆,主要是她这儿两个最小也应该是最难带的孩子太省心了,宝宝不爱哭闹,只有想要拉屎撒尿了才会哼唧哼唧叫嚷几声,寻梅就没有见过比她更好带的娃娃了。至于福宝,只要有宝宝在,她就能盯着宝宝玩很久,也鲜少哭闹。寻梅琢磨着,自己还能再多带一个孩子。“一个月五块钱,我这儿不包饭,你家孩子要是吃辅食,你得自己提供鸡蛋米粮,还得多给一些,当作工费。”这个价格不算特别贵,“对了,你家孩子还没断奶吧?”寻梅瞅了眼王梅怀里的项小妮,她记得这个孩子比福宝她们大两三个月,可能还没断奶,没断奶的孩子,养起来就有些麻烦了。“没呢,准备再过俩月断。”这个价格王梅早就打听过,倒也能接受,只不过辅食……“孩子不是吃奶粉吗,你就给孩子喂点奶粉呗。”王梅冲着正在喝奶的宝宝努了努嘴。“……”寻梅沉默地看了眼王梅,“这俩孩子喝的奶粉都是她们爸妈拿来的,你要是让我给孩子泡奶,到时候也把奶粉带过来,你放心,我不会偷吃孩子的奶粉。”“我家哪有奶粉啊,这不是我二哥家把奶粉放在你这儿了吗,到时候泡奶的时候,你顺便给我们家小妮泡一些就好了。”王梅厚着脸皮说道。宝宝长得是真好,皮肤雪白粉嫩,大伙儿都知道,郁美芬没奶,宝宝是喝奶粉和鲜奶长大的,不知什么时候起,村里开始流传出一个说法,说是这商店里卖的奶粉养人。这个说法叫不少人信服了,傅家也相信这个传言,于是傅老四媳妇白秀秀干脆不再抽空来妯娌这儿给孩子喂奶了,而是买了奶粉送过来,以后白天闺女就在二婶家里喝奶粉,晚上带回家后再母乳喂养。可能是心理作用,大伙儿都说,福囡囡喝了奶粉后,越发白胖可爱了。王梅家的项小妮就是普通婴儿的长相,皮肤有些黄,过了一个冬天,脸上的皲皮也没养好,看上去和蛇皮一样。单独看还好,这么大的孩子都有几分可爱,可当她和福宝以及宝宝放在一块时,就有些磕碜了。王梅心疼买奶粉的钱,就想着在寻梅这儿占点便宜。“这样吧,以后一个月我多给你两块钱,你就从俩孩子那儿弄点奶粉给我家小妮呗,你家妯娌能和你计较这些,一点点,不碍事。”王梅凑到寻梅耳边小声说道,一副你知我知别人不知的表情。她觉得,反正奶粉也不是寻梅的,能占两块钱的便宜,寻梅为什么不答应呢。“我说……咳咳咳……我……咳咳……”王梅还想说话,可喉咙一阵痛痒,她忽然间就开始咳嗽起来,好像要把肺给咳出来似的。她这幅模样很快就吓哭了原本正在玩玩具的孩子们,也吓哭了她怀里的女儿,一时间,房间里满是魔音入耳。“你是不是感冒了?赶紧去卫生站看看吧,顺便给孩子瞧瞧,别传染了孩子。”寻梅赶紧把傻逼往门外推,“你知道我这里都是些孩子,身体比不上大人,这样吧,这段时间你就别过来了,万一把其他孩子传染了呢,我可赔不起。”说着,寻梅不等王梅回话,就把她推出了大门外,然后砰地一声把大门关上。宝宝嘬着奶嘴,扭头看向边上傻笑的福囡囡。她看的分明,王梅就是从扯到了福囡囡的那罐奶粉后开始不正常的,难道福囡囡的威力就那么大,一点伤害她利益的小事,都会受到反噬。福囡囡被宝宝看久了,拔出奶嘴,朝她咧嘴一笑,露出几颗嫩生生的小奶牙。恐怖如斯……宝宝倒吸一口凉气,琢磨着,等会儿福囡囡想要让她湿身的时候,她是不是应该选择忍受。第157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8“你这喉咙肿的有些厉害啊, 我这儿也就能配一些下火的药,可能不管用,要不, 你去人民医院看看。”卫生站的小大夫拿了一根扁扁的木棒压下王梅的舌根, 然后用小手电对着她的喉管照了一下,被她喉道的红肿吓了一跳, 两个扁桃体又红又肿, 灯光所照之处延伸至厚道内, 都是密密麻麻的燎泡。此时的王梅已经疼的有些说不出话来了,吞咽一口口水都显得十分苦难。“就、就配点、下、下火的药吧。”她艰涩地说道,去人民医院看病又得花不少钱呢,不如先吃点卫生站配的药,实在不行, 再去人民医院看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啊吧!”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哇!”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咕叽咕叽——”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啊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啊吧!”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哇!”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咕叽咕叽——”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啊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啊吧!”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哇!”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咕叽咕叽——”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啊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啊吧!”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哇!”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咕叽咕叽——”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啊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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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啊吧!”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哇!”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咕叽咕叽——”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啊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啊吧!”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哇!”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咕叽咕叽——”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啊吧——”“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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