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闲的没事儿吓唬她干嘛”
苏琼明显是跟田雯雯站在同一阵营的。
“她这明显是断章取义,非君子之道。”
田陌云摇摇头“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她现在写我当然没关系,我又懒得跟她计较,可如果以后她写了别人呢人家会不会跟她计较多学学法律常识是好事儿,免得以后吃亏。”
“是这样吗”
苏琼微微皱眉,有些疑惑,这跟田雯雯说的不一样啊。
见状,田陌云将自己跟田雯雯的聊天记录拿给她看。
苏琼愕然发现,两边儿的聊天内容不太一样。
田雯雯给她发的截图,明显少了一些关键词和前提条件。
“那丫头的话可不能随便信。”
田陌云笑了笑“其实现在这样也好,真要是让她觉得自己行了没准就能上房揭瓦。”
现在田雯雯还是比较怕他的,因为惹毛了会没有生活费。
但如果田雯雯自己能赚钱了,或者说,她赚的钱够自己用了到时候未必会听他的话。
“那游戏的分成款要不要给她”
苏琼问道。
“给呗。”
田陌云完全不在意“想来也是没多少的,她不是要追逐自己的音乐梦嘛,那玩意儿挺花钱的,我可不会掏钱支持她,让她自己赚去。”
之后。
苹果文学网也发布了郑重公告。
明确提出了关于“同人文”的门槛条件。
田陌云并不禁止这些作者们写关于自己的同人,但却也提出了几个约束条件。
1、必须在苹果文学网才能写,且必须是正面形象的,不得抹黑、不得扭曲事实和价值观。
2、网站会成立专区,除了田陌云本人之外,部分名人也都可以写已授权的,会有专业的编辑负责审核。
3、同人文禁止i衍生,版权不可使用,上架后的订阅分成,将会让利20给创作者作为补贴奖励。
这条公告,也算是变相鼓励作者们去写同人作品了。
相比起各大品类的网文,同人文的门槛是最低的,非常适合一些有创作欲的新人。
不过
也正是苹果文学网的这条公告,才让沸腾的网文圈、游戏圈猛地惊醒。
他们这才意识到“同人文”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问题。
从某种角度来说,“同人文”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只是因为体量小、影响力小,所以没人愿意多此一举而已。
但如果大张旗鼓的改编影视、改编游戏什么的那可就不是小事儿了,到时候指不定要去法院聊聊天。
“我的总裁哥哥能卖的这么好,田陌云自身的流量价值起码占了90以上,如果这款游戏的主角换一个人,再换一家制作公司的话,恐怕连现在10的成绩都没有。”
一名游戏设计师说道“同人文自带流量,但改编限制太大,原创文的话,i自身的流量显然不足以支撑一款游戏,除非i本身的内容够好,否则,没有购买版权的价值。”
这位游戏设计师的观点,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想法。
他们起初兴冲冲的关注网文行业,是想要从中寻找下一个我的总裁哥哥,给公司开拓新的盈利项目。
可现在却有些失望。
同人文自带流量,改编成游戏的话,可以省掉很多风险和运营成本。
这是很多游戏圈大佬的分析结果,他们认为我的总裁哥哥就是这样考虑的。
但
现在拦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
同人文的版权有问题,无法改编游戏。
想要破解同人文的版权问题,就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
可,那些当事人基本上都是娱乐圈的大咖,想用这些大明星的形象来做游戏得多少钱啊
恐怕没几百上千万是肯定不行的。
花费上千万得到大明星的形象授权,再花费百万以上开发游戏,然后再投入运营资金
这其中的风险太大了,而且几乎没多少利润可图,最理想化的成绩就是不亏不赚。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费力不讨好的制作同人游戏呢
不要觉得我的总裁哥哥能成功,换成别的大明星做类似游戏也能成功。
首先,所有的游戏设计师都必须承认一件事
在游戏圈,没有任何大明星的声望和影响力,能比得上田陌云。
同样类型的两款游戏,一个是田陌云代言,一个是大明星代言,90以上的玩家都会选择前者。
当然
如果换成其他行业,比如说食品、饮料、服装什么的,那田陌云肯定是不如大明星的。
但游戏圈嘛。
田陌云自称第二,还没人敢称第一。
我的总裁哥哥能在游戏圈大火,跟田陌云有最直接的关系。
如果去除田陌云本身的流量和影响力,再去除快乐游戏的粉丝量,那么,这款游戏还能剩下多少价值呢
不谈盈利,连回本都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