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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决战金陵(2 / 2)

他们这群人早已杀红了眼。

他们见血无章。

他们嗜血如狂。

他们就是如同阎王一般的杀伐一切的存在。

尤其是站在最前面的那个长的跟个熊瞎子一般的家伙,他手中的三尺长刀虎虎生风之间,必有火热鲜血洒下,脸颊身上溅出的血迹更加刺激着杀戮的步伐。

紧随他身后的那数万兵马,在进攻防守之间做出几乎完美的收缩兵法。

这样一支部队在敌营之中完全是如若无人之境。

而面对着这样一支军队,早已做过逃兵的御使大夫福寿已经在这些个铮铮铁骨的汉子们心里烙下了逃兵的字样。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主帅尚且如此,我们这些个吃干饭没事干的小卒又何必要如此卖命呢?

而更加不巧的是,见到朱家军攻上城楼的瞬间,刚刚缓过气来两腿直哆嗦的福寿立刻拨开了人群,撒起了他那两根即肥又短犹如擀面杖一般的大腿,朝着城中的小巷狂奔而去。

主帅如果还在,起码还有表现的意义存在,让主帅们看在眼里,记在心底,说不定哪天老大想起自己的表现之后,会让自己升官发财。

但是一旦主帅逃跑,作为守城的士兵再坚守也就失去了表现的意义。

主角都跑了,我们这些个跑龙套的还玩个什么意思。

不玩了,不玩了,我们投降。

我们举白旗投降。

我们也不跑,我们也不打。

反正跑我们也跑不过你们,打又打不赢你们。

既然两者都已经注定了胜败,那我又何必费这个力气呢,不玩了,我们认输。

我们举双手双脚的投降。

根据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你们不能杀我们。

要杀就杀那些个拒不投降的混蛋吧。

杀那些个抗拒从严的混蛋。

我输了,别打我。

我缴械,别杀我。

秉持着交兵不杀的思想情怀,刚刚破城的常遇春一直寻找着逃跑将军福寿的身影。

当他发现刚刚还在撒着丫子裸奔的福寿又开始组织人马进行巷战的时候,朱家大军鼻孔冒气两眼冒火。

你个瘪三,还没死呢;

想当小强,爷我成全!

给我追,给我杀!

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状况下,本就根不正苗不直的福寿看到紧随其后杀来的常遇春的时候,他的毛孔瞬间放大,脸色瞬间吓白。

你个牲口啊,禽兽。

追这么紧,赶着投胎啊?

妈妈的,打不过,跑得过。

为了活命,你们给爷我顶着,我先跑。

而常遇春则看着眼前这个长得脑袋大脖子粗,个子矮好比猪一般的家伙跑的比兔子还快,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好比倭瓜一般的男人竟然能跑的这么快。

眼生生的看着这个矮倭瓜一般的男人跑到了伏龟楼(现在金陵的一个旅游遗址)内,却又束手无策。

你个瘪三,爷我就在门口坐着,我就不信你个瘪三一辈子窝里面不出来!

而两战两败的福寿进入到了伏龟楼之后,似乎才刚刚想起他做为主帅的身份,率领着楼内的守军准备再度抗敌入侵。

这时候,做为驻守伏龟楼的守军,看着眼前这个在自己面前趾高气昂吆五喝六的家伙,气就不打一处来。

你个王八犊子,逃跑完了就想在这里当大爷?

你当爷们这些当兵的是吃干饭的么?

妈妈的,你敢弃兵而逃,说明你不仁,你敢弃城不顾,说明你不义。

你这样一个不仁不义的混蛋,我们又何必要听从于你的指挥呢?

你这个不折不扣及不仁不义的逃兵,根本不配做我们的主公。

你想死可以,但是别拉我们弟兄做垫背。

我们这些人还都是刚刚入伍不久的新兵蛋子,我们还没有尝过扛着枪骂着娘尿过炕上战场的滋味,我们还没活够呢。

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也为了作为投降邀功的筹码,镇守在伏龟楼内的守军在福寿踏入的同时,将早已准备好的刀枪瞬间刺进了福寿大汗淋漓的胸膛。

你安安分分的去死吧。

兄弟们就不陪你玩了。

当福寿低下头看着已经穿透胸膛的细长白刃的时候,他的表情必然惊讶无比。

他至死也不会想到,曾经归从于他的节制号令的士兵,竟然会在这等最危难的时刻送给他一把足以致命的一刀。

他至死也不会想到做为堂堂的一军首领,最后竟然会死于自己人之手。

这时候的他也许在反悔,如果自己率众誓死镇守金陵的话,怕不会是这个结果。

即便自己最后身首异处,但起码功成名就。

但是此时后悔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的寿命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福尽寿尽。

随着福寿宣告去世,金陵之战就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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