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跑着跟着进去。可红果儿已经拖着地上的象牙,开始使劲往外拖了。
那两截新鲜的象鼻是已经清理干净了的。但大象的象皮特别坚实、粗糙,根本没法儿吃。红果儿就把象皮,用刀一点一点剥离下来。
再把鼻腔里的那层膜也刮除干净。
亚洲象的象皮,是味名贵中药材。她不知道非洲象皮,是否也有这个功效,就把剥下的象皮拿筲箕装起来,放到院子里晾晒。
反正先留着呗。
接着,她把火升起来,拿只大陶罐把水烧上,打算开始做卤水了。
她先把草果用刀拍裂,桂皮用刀背敲成小块。生姜拍碎,辣椒切成段。
照理,这些香料最好是拿块干净的,没用过的布裹起来,裹成香料包,放到锅里煮。这样,锅里就不会到处都是渣。但布也是要布票的,她哪儿舍得这么乱用?
等水一开,先把适量的香料放进去,再把野葱、冰糖、酱油和料酒也适量倒进去。
卤水在熬制的过程中,会慢慢收干,她一开始没敢多放盐。香料放得也不多,怕抢味儿。
这些东西一放进去,就可以把火弄小了。要不然火候太大,是会影响卤水味道的。
趁着锅里正在熬卤水,她开始把象鼻切成一片一片的。大象成长周期长,肉质也更紧密,其实是会比猪肉、牛肉之类的肉食,更老。
不切片来卤,可能卤到年夜饭都吃完了,还没卤好呢。
这象鼻里是有软骨的,切片起来,很是费刀。她把刀磨了好几遍,才勉强好切了。
一边切,一边还得注意锅里的情况,以免烧糊。
可惜6斤象鼻肉,全切成片,而且为了抢时间,还要切得薄,以免它老是煮不烂。这对一个小女孩来说,任务还是艰巨了点。
好在侯秋云跟儿子唠嗑完,就到灶房里来了。
“乖果儿,快别做饭了。公社要请大家吃年夜饭呢,菜就是用你那天发现的那些肉来做的。快别忙活了,咱歇会儿气,等会儿直接上公社食堂吃饭。”侯秋云招呼道。
红果儿一懵,忽然想到一个可能性:“奶,他们是用什么肉来做菜啊?是不是最大的那个动物啊?”
“应该是吧,就那东西个头最大,肉最多呢。”
“……”
象肉唯一好吃的,只有象鼻。至于其它部位的肉,呃……他们把锅烧坏了,可能肉都还没炖烂吧……
“奶奶,咱今晚还是自己做吧。咱家的东西,肯定比社里好啊。”放着珍品不吃,去吃那个咬都咬不动的玩意,那不费牙吗?
侯秋云笑道:“那肯定呀,别的不说,咱家的油就肯定比食堂用的好!”她说着,就过来帮手切鼻子肉。
不过,侯秋云毕竟一把年纪了,考虑得还是比较多:“等会儿,咱一家三口,先去食堂做做样子。回家再慢慢吃年夜饭。”
但千万别以为,年夜饭就这样就没了。
红果儿还有鸵鸟蛋没拿出来呢。那个可是蛋中的巨无霸。
这东西一颗,顶得上二十多颗鸡蛋。
她想了想,这种野蛋味道肯定鲜美,要用别的烹调方法,难免破坏它本身的鲜味,干脆就用最原始的方法,直接用水煮。
侯秋云看着那颗蛋,啧啧称奇。她这两天,已经过来看这些蛋,看了有十几次了。每回都还是觉得这蛋大得惊人。
长这么大,她就从没见过这样大的蛋。那得是多大的鸟生的啊?
她越想越觉得一队划的这座山,简直就是个无价宝。啥好东西都能捡到。别的生产队,哪儿有这些宝贝捡呐?
而且最厉害的是她家果儿,简直就是捡宝小能手!啥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捡到。
这运气杠杠的啊!
她这会儿已经把象鼻肉全切好了,问了孙女一句:“肉片是倒到卤水里吧?”
“嗯呐~。”红果儿应了她奶一声,把鸵鸟蛋装进陶盆里,开始煮白水蛋。
手上一闲下来,侯秋云的嘴巴就没闲住了。又叮嘱了孙女一次,叫她别往那座山上跑。她爹已经当了公社干部了,家里缺不了吃的。
李向阳作为男人,食量大,吃了一块之后,又拿起另一块准备吃。
红果儿赶紧制止住他:“爹,还有鼻子肉没吃呢。你留点儿肚子啊。”
李向阳默默地望着她,默默地用再咬一口蛋来回应。
鼻子肉?嗬,那玩意能好吃?
“爹……你会后悔的……”
侯秋云也在一旁帮腔:“吃吧吃吧,多吃点。等会儿我跟果儿吃好吃的,你就在旁边捂着肚皮干瞪眼吧。咱家红果儿运气好着呢。她一来,你就当干部了。家里的伙食也是越来越好。能被咱小乖果看上的吃食,那肯定不能是一般的好吃!”
李向阳一听,吃蛋的动作就顿下来了。是啊,他闺女的运气可不止一般二般呢。连他去买粮种,回来的路上饿得差点走不动路,都能被他闺女捡到。
他闺女不过就是随便去了趟县城,都能捡到他,身上还就那么凑巧带了肉包子的。这福气满满当当的,连他这个爹都跟着沾光啊。
有点恋恋不舍地把吃了一口的蛋,又放回去了。他开始袖着手,等起鼻子肉来。
只是鼻子肉卤的时间实在太长了,等了老久都吃不上。干脆他们先把西瓜和炒瓜皮这种好吃,又不占胃的东西,先吃了些。
食堂今晚做的菜,果然是拿数量最多的象肉来炖汤的。肉切成一坨坨的,象骨也丢进去熬骨头汤。
象皮还没剥……
看着那黑灰黑灰的粗糙象皮,李向阳和侯秋云先就打了个饱嗝。
旁边坐的人,不了解情况,还殷勤劝道:“李干部,看你都饿得打饿嗝了。赶紧吃起来呗!过了这顿,明天就吃不到了。”
李向阳又打了个“饿嗝”,摆摆手:“没事,我饿过了。喝点汤就成了。”
他还有心摆摆样子,侯秋云就只挟肉汤里的白萝卜来吃。
周围的人都吃得满嘴流油的,就他们一家三口慢悠悠地装样子。
红果儿看着大家咬啊咬,咬啊咬,咬得呲牙裂嘴的,就知道这肉没炖烂。再看,别人碗里的象肉肉皮上,还有几根毛,这下就更没胃口了。
大锅饭果然跟家里自己做的东西,没法比……
最妙的是,就这样,社员们还使劲儿在抢肉吃。
李向阳顿时觉得,唔,他也是吃过高级肉的人了。
***
即使是农闲,李向阳学习的劲头也是很高的。没事儿就抱着红宝书啃。
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后,红果儿买回来的那两本关于土壤肥料,和水稻增产的书,他也能勉强看懂一些了。
这下,李向阳在学习上就更积极了。他可清楚地记得,头一年他报了亩产千斤的跃进指标后,是多亏了城里的那些农业专家下来指导,后来才有那样一个大丰收的。
这些知识,可都是能变成宝贵的粮食的。
他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时候,他闺女却遇到了头痛的事。
不,应该说是遇到了让她头痛的人。
有什么人,能让又聪明又讨人喜欢的红果儿头痛呢?
三个字。
熊——孩——子!
熊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法理喻,你根本不能以常理度之,带有超强破坏性,弄断你的铅笔,弄瘸你的椅腿,死乞白赖抢走你好不容易捉的麻雀,有时候还故意撞撞你、绊绊你,挑战你权威的家伙!
对李懿君来说,她生命中最无法忘记的,就是小时候曾经跟她抢过孩子王宝座的那个熊孩子。
金银花奶奶家的宝贝孙子牛春来!
听听,这名字就取得奇怪,还春来呢。熊成那样,最好天天都过冬天,找个地方冬眠冬眠,省得祸害乡里。
想当初,李懿君是靠着她爹是第一生产小队的队长,她自己又很讨大人喜欢,才勉强把孩子王宝座保住的。而那家伙做了这么多讨人厌的事,有一回,居然别别扭扭地,想把她拉到旮旯角落
去。
她当然不能跟他去了。
一拉一扯地,两孩子就打了一架。她被他打痛了,他也被她打成了熊猫眼。
结果这熊孩子居然气忿地大声嚷嚷:“我喜欢你!你居然打我?!”
啊?!
她惊吓得赶紧又往他脸上挥了一拳。
天呐,你可别喜欢我!你要喜欢上我了,我人生里得多多少糟心事啊?
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后,到了外省读书。牛春来给她写了两封信,但她都没回。
可能他终于长大了,发现到有些事不能勉强。后来也就不再联系她了。
不过,就是这样的熊孩子,也还是有让她觉得暖心的地方。
她爹是76年走的。她爹走后,她奶提起儿子这么年轻就撒手走了,总是难过得抹眼泪,说他“你咋这么狠的心,让娘一个老太婆白发人送黑发人呐”。
在反复安慰奶奶,却毫无成效的情况下,她做了一个最坏的决定。她以为考上大学,留在城里后,就能把奶奶接去一起住。这样,奶奶就能离开这片伤心地,而且还能到城里享福。
可却没想到,奶奶忧思伤身,78年末就走了。
她回去料理后事时,因为伤心过度,兼且埋怨自己做错选择的缘故,也一下子病倒了。是牛春来和他家里人帮忙料理奶奶的身后事的。
所以,她心里也不是对他没有感激的。
但……
他从小到大都在跟她作对,她实在忘不掉那些对他咬牙切齿的时候。
所以,这次能够重新过一次人生,作为拥有成年人灵魂的她,选择主动退出孩子王争霸战。
你要带着一小喽罗去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