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我当然激动!这是主的庇佑啊,索尔王室的血脉竟然还没被艾略特斩草除根!”波波鲁肩膀颤抖地在屋里蹦了几圈,从怀中掏出一枚金色的胸章,上面刻着玫瑰的图案。黑袍的修士摩挲着那枚刻章,充满怀念地说,“这是圣玛利亚修道院的金章,当年索尔国王亲自颁发给我们的。主啊,那时我才只有十三岁,修行尚浅,只从国王手里领到了玫瑰章……”芭芭拉难以置信地皱起眉毛,“撒旦啊,看不出你这修士竟然亲眼见过国王。”那边波波鲁围着神的画像叫嚷个不停,像是吃了什么亢奋的药剂,大声地祝福祷告。我犹豫地问,“乞乞柯夫,莱蒙是不是受伤了?”老人斜睨了我一眼,“总之,情况的确不太好……但没事了。”我后悔地垂下头,“我该偷偷跟在他身后一起去的……阿姆他们几个呢?”老人道,“他们还在王城,冬霆军的监视之下。那个军团的人还算讲道理,没对他们用什么酷刑,照顾得不错。我猜等莱蒙醒了,他们会得到释放的。”我道,“那这个丧钟……”“是元帅。”乞乞柯夫呼出一口烟雾,淡淡地说,“冬霆军团的元帅死了,为了救莱蒙,否则你的主人就被艾略特变为恶龙了。元帅的儿子,也就是你那天见过的小骑士长,无奈之下,亲手杀了他变为恶龙的父亲,救出了莱蒙。”****我无法描述听到真相时我的心情。我向乞乞柯夫询问了那位骑士长的名字,法洛斯·普卢默,还有那位已故的元帅,巴克豪斯·普卢默。我将他们的名字牢记于心,告诉自己他们是莱蒙的、同样也是我的恩人。他们替我履行了该承担的责任,在莱蒙遇险时挽救了他的生命,而我却还在兀鹫城浑浑噩噩地做着噩梦。一股强烈的羞愧感涌上我的心头,我想去见莱蒙,又觉得没有颜面去见他。杰里米和菲琳走在我身边,热烈地谈着什么,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直到菲琳撞了我的胳膊一下,将我的思绪从混沌的脑海中拔|了出来。菲琳问我,“你看上去很不安,在想什么,罗?”杰里米笑道,“是啊,哥哥,菲琳就在你身边,你怎么还能走神呢?”菲琳瞥了杰里米一眼,又道,“如果觉得不舒服就回去休息,今天的事只靠我和杰里米也没问题的。”我一愣,“什么事?”“哦,上帝啊,哥!”杰里米无奈地捂住脸道,“我们在临走前跟你说过好几遍了,一直在说,原来你根本没听见嘛!”我急忙道歉,觉得自己像个傻子。既然莱蒙的事已经无法挽回,我还是想尽可能为眼前的弟弟和菲琳做些什么。我们三个背着箩筐和麻袋,沿着兀鹫城的下城区走向城门。意外的是,其他人也匆促地往城门的方向奔,男人拖着袋子,女人拉着孩子,就像是在赶集会一样。菲琳道,“估计物资车要到了,我们也快点!”人群突然就如潮水般涌了上来,杰里米像只敏捷的兔子蹿到了队伍最前方,我在其他人的肩膀和腿脚中艰难地迈出一条路,气喘吁吁地问,“什么物资车?”菲琳拉着我,连回答也顾不上,只顾着挤那些拥在我们之前的人墙。奔跑的人海围住了城门,连守城的士兵都灰溜溜地收枪站到了一侧。人们稀稀拉拉地跑出城,见到不远处一条黑蒙蒙的队伍,都喜不自胜地振臂高呼起来!欢呼声沸反盈天,我耳中充斥着各种欢笑声,尚未搞清楚状况。那条长龙般的车队已经抵达兀鹫城门前,引起众人更焦灼急遽的吵嚷声。这是一条物资车队。看押物资的士兵掀开马车上的斗篷,我看到食物、布匹和木矿材等许多稀缺的物资,在车上高高地堆成了一座小山,尤其是食物,谷物和肉类一应俱全。围在车队边的人大多是下城区的贫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双双被贫穷摧折的眼眸忽然焕发出猛兽般的光彩。我被那些如饥似渴的目光激得心悸,转头望见了车队上竖着一面绣有金盾牌的旗帜----那是迟暮帝国的标志。整条车队的头领从马车里出来,穿着厚实的棉衣和貂裘,腰间系着佩剑,似乎是名尉官。他指挥了一下看护车队的士兵,朝兀鹫城的贫民们喊道,“安静些,可怜的家伙们,不许吵闹殴打,每人只准领一份!放心吧,我们慈悲的皇帝给每位穷苦的人民都准备了厚礼,这些物资够你们坚持到下次车队来啦!”人群中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声,就像一群饿极了的野兽,涌向掀开斗篷的车队。那些新鲜的物资堆上似乎闪烁着诱惑人心的光芒。士兵们围成一条坚固的防线,又将那些饿虎扑食般的人推搡出去。那名车队尉官见场面有些失控,生气地哼了一声,再次声如洪钟地吼道,“旧国倔强的子民们,在领取物资前,你们难道忘记了该有的感激之辞吗?!”“感谢帝国皇帝!”一个犷野声音骤然在人群中炸开。紧接着那些渴盼领到物资的人们跟着喊道,“感谢帝国皇帝!感谢帝国皇帝!”刹那间为迟暮帝国皇帝喊起的呼声响彻雪原,数十双手齐刷刷举起,像在举行什么狂热的异教仪式。尉官哈哈大笑,挥了挥手,示意士兵们散开。民众像涨潮的海浪一拥而上,宛如围着一块馒头渣的蚁群。尽管之前尉官宣告“不许吵闹殴打,每人只准领一份”,但没有人遵守规则,都在为得到更多的物资争抢厮打。承载物资的板车不一会儿就被压塌了,物资哗啦啦洒落一地,人们急吼吼地将物资尽可能多地塞入自己的麻袋,动辄拳脚相加,不分男女老少地攻击,像一群为争夺地盘和食物而相互撕咬的猛兽。而看管车队的尉官和士兵们,看着眼前混乱的场面,悠闲地点燃烟草,一边朝人们饿狼般的身影指指点点,一边嘲弄地大笑。菲琳不一会儿就手脚麻利地塞满了三只麻袋,朝杰里米喊道,“杰里米,我拿够了食物,你多捡些布料!”“放心吧!”杰里米探头喊道,灵活的身影又嗖地消失在人堆中。“罗,过来帮我一把!”菲琳呸出一口尘土,一拳打倒了一个想要来抢麻袋的男人,将两只麻袋扛到肩上。我奔到她身边,轻松扛起了剩余的一只麻袋,顺便把她肩头的两只一并扛了过来。这是我小时候经常干的事,从那时候其他男孩能扛起的东西就没有我多。虽然我一般抢不到太多的东西。菲琳甩了甩蓬乱的头发,锐利的眼眸朝我一转,露出一个笑,“你力气可真大……”----让迟暮帝国死他妈的吧!莱蒙的怒骂冷不丁回荡在脑海中。我扛着麻袋,本要跟着菲琳离开,脚步忽地一顿,感到肩头的物资如烧火钳般灼烫,烫得我心头发虚。莱蒙是万疆帝国的王子,他的故土被侵占了,他恨迟暮帝国,他恨艾略特----而我违背他的心愿,在搬迟暮帝国运来的物资……“哥!”杰里米振奋的喊声让我恢复清醒,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回了兀鹫城,坐在菲琳家的院子里发呆。杰里米抢了两袋物资,菲琳抢了三袋,但她分了一袋食物给我们,只要了一些布料和木材。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杰里米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将手里一捆冻猪肉抛到半空,“哟吼,太他妈爽了!迟暮帝国每个月都会派车队到这里发放物资,而且分文不取!我的天啊,那边到底富裕成什么样子,真让人难以置信!”“是啊……”我低声应道,感觉心里的愧疚感又钉住了我。我犹豫片刻,道,“杰里米,菲琳……你们一直都去迟暮帝国的车队拿物资吗?而且在拿之前还要说一句‘感谢帝国皇帝’?”菲琳看了我一眼,低头整理物资,没有吭声。杰里米做了个鬼脸,道,“当然了,不喊话那些坏蛋可不会把物资给我们呢!不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能换到免费的物品,又不碍事。”不,这根本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心里愈发憋闷,不由提高了音量,“你忘了你们为什么被赶到这里吗,杰里米?我以为----我以为你们一直没有向新国投诚,是坚守着对旧国的忠诚,但你们现在却……”杰里米满不在乎地哼道,“忠诚?那玩意儿能吃饭吗?呵,我当然记得新皇艾略特做了什么。但老实说,当年凡是投降的艾略特都没为难,杀的净是些犟头犟脑的蠢蛋!包括我们被流放到这里,新帝也没有半道袭击啊,挂在城墙上的人骨还不是我们自己人杀的……”“住口,杰里米!”我喝止他,才发现拳头已经捏成一团。杰里米冷冷地盯了我一眼,嘟囔道,“捡物资时一动不动,现在倒装哥哥样子哩!你离开我和妈妈这么多年,自己傍上靠山却对我们不闻不问,难道不觉得对不起我们么……”“我----”我哑口无言,尽管生气,却不知该指责什么,指责谁。菲琳慢慢地将物资收回袋子,低声对我道,“罗,我们只是想活下去。为了食物,为了生存,难道有错么?”****“你们听说了吗?好像当年我们有一位王子殿下没有死,他还活着,就在兀鹫城里!”“啊,当然听说了。据传冬霆军这次出城就是为了拿到国王之冠,准备新王登基!”“什么?新王登基?万疆帝国早就没了,就在这一个鸟不拉屎的兀鹫城?”“但那是曾经的王族的血脉啊。如果情况属实,我们身为尚未投诚的旧国子民,是不是应该拥立新王啊?”“唉……老实说,我不太希望这事是真的。上帝啊,新王登基有什么用,他能让我们填饱肚子吗?北境粮食歉收,牲畜难养,税收又重,养自家那几个孩子都费劲,我们哪有精力养一个新国王啊。”“听说迟暮帝国那边人富得很,家里的牲畜养了好几窝,餐餐都能吃香喝辣的。妈的,当年我还骂那个没骨气的软蛋投降哩,现在看人家过得好着呢,肚子肥了一圈。”“是哩,当年怎么就没投降呢……”耳边是人们交头接耳的谈话声。我走过肮脏破败的下城,穿过冷清孤寂的上城,隔着一道铜墙铁壁,望向远处伫立着一座灰色高塔的王城。上面属于万疆帝国的旗帜仍在高高飘荡,但那已不是能被所有人看到的帝国象征了。丧钟又一次被敲响,浑厚冷寂的钟声如兀鹫的巨翼,覆盖了整座雪城。我希冀着,犹豫着,伸长脖颈,只沉默地期待能在那森严冷厉的城墙上看到一抹红,看到一抹似能将所有坚冰寒雪融化的火焰。莱蒙,不,莱蒙·索尔。第34章 恶童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把我的刀拿给我。”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